国家发展规划法正式施行,有何意义
开启法治引领保障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新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经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于3月12日正式施行。
国家发改委表示,这是规划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开启了法治引领保障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新篇章,将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优势,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提出,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3月5日就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说明时表示,国家发展规划法是以宪法为依据,规范国家发展规划制定、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基本法律。“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有利于新形势下提升国家规划体系整体效能,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国家发展规划法共六章38条,内容涵盖国家发展规划编制、审查批准、实施、监督等各个环节。
国家发展规划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国家规划体系“三级四类”的组成:国家建立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国家和地方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形成规划合力。
国家发展规划法对规划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覆盖编制、审查批准、实施及其监督三大阶段数十个环节,以及编制拟订、社会参与、咨询论证、技术支持、审议审查、贯彻实施等各方面主体;既明确了规划的内容框架,也为规划具体内容不断完善留出空间,使规划工作在实现规范化的同时,能够顺应新形势新要求进行开拓创新。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发展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推动各地实事求是编制规划、立足自身实际落实规划。
接下来,国家发改委将全面推动国家发展规划法的贯彻实施。围绕法律重点内容细化制定地方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增强法律的实操性,强化法律效应。一是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条例等地方法规,提高地方发展规划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梳理与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发现的问题配合有关方面推动立改废释。三是加强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等程序,提高规划质效。四是建立健全规划编制清单化管理制度,精简优化交叉重复、缺乏实效的规划。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郑备日前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这部法律凝练了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做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出台施行,将通过法律形式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和具体安排,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

